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临安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端的一颗绿色明珠,位于浙江省西北部,东径118°51′—119°52’北纬29°56′-30°23’,东临杭州市余杭区,南连富阳,桐庐和淳安,西接安徽歙县,宁国和绩溪,北靠安吉。东西相距100公里,南北宽达50公里,土地面积3126.8平方公里,辖26个乡(镇)街道,人口51.03万市人民政府设在锦城镇。安市域东西长达100公里,中心城区偏于市域东部。其地形西北高东南低,差别悬殊。西部清凉峰与东部石泉,海拔相差1770余米,西北、西南部山区平均海拔在1000米以上,而东部锦城镇以东大部分是海拔50米以下的河谷平原。西北南三面环山,向东呈马蹄形开口。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温暖湿润,四季分明,具有春多雨、夏湿热、秋气爽、冬干冷的气候特征,全年降雨量1628.6毫米,全年平均气温16.4°C,全年日照时数1847.3小时,森林覆盖率76.5%。